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枫渡品牌客源输送费标准公示

2021-10-09 17:05

【2021年5月更新】枫渡品牌客源输送费标准公示 
客源输送服务指管理人或管理人指定的第三方通过网络、移动端等各种渠道为管理店带来客源。 
 
1、中央渠道预订费
中央渠道即锦江酒店预订平台(含锦江酒店PC 官网、手机移动端官网、APP、微信公众号、锦江中央商旅、客服系统等)。在枫渡部分早期合同中也称为会员输送费。自2021年5月1日起,枫渡品牌的中央预订费用调整如下:
中央渠道线上预订费用调整为5%;
微信扫码入口维持免收预订费用;
分店商旅订单(门店通)免除3元/晚预订费用;
积分兑换房配额下调为可售房*1%/天/店;
锦江中央渠道企业客户输送费用维持6%。
2021年5月1日(不含)前开业的存量酒店:本年度按照现有的收费模式保持不变。
 
2、OTA中介客源输送费(佣金)


2.1OTA中介预订款代收和返款规则:(以下均指集团直连中介订单) 
客人通过各OTA中介(如:携程、艺龙、去哪儿等)合作渠道预订房间, 并向 OTA 渠道支付房费。根据 OTA 渠道来源的不同,会即时在分店 PMS 系统生成对应的结算项目。
客人入住并离店后的次月,OTA 渠道将款项(扣除相关佣金后)结算给财务,锦江总部财务在收到 OTA 款项的次月返还至各分店。即Wehotel(锦江互联网公司)财务在客人离店后的次月与 OTA 渠道结算,结算后的次月扣除对应佣金再返还给分店。
举例:2020年11月1日,A客人通过“携程”渠道预订了12月20日晚的房间,并在“携程”支付了房费 300 元。(假设该客人是特惠订单,佣金为10%。此时,PMS 系统会以客人的支付时间(即2020年11月1日)生成一张房单:结算项目是携程支付、结算金额是300 元。根据“OTA 预订款”的返款规则,该笔房款的返还时间应为 2021 年 2 月初第7个工作日。原因:虽然客人在 2020 年 11 月预订并支付房费(PMS 结算项目也在 11月生成),但客人实际入住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,携程在 2021年1月才会将款项结算给Wehotel,所以向分店返款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)。返款金额为:300-300*10%=270 元。10%即为携程对应特惠价房晚的佣金率。